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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初稿)的意见及进行典型测算的通知
  水利部农水司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3/8/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

我司委托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水科院共同组织有关专家编制的《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初稿)(以下简称《标准》)已完成。为使《标准》更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请各省(市、区)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并选择典型灌区按照《标准》进行测算,认真填写典型灌区及分项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测算表(见附件)。同时,我司还将组织有关专家赴有关省(市、区)进行典型调研测算,请你们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各省(市、区)认真组织力量,根据灌区实际情况,对《标准》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2、各省(市、区)要选择5个左右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大中型灌区按照《标准》进行典型测算。

3、《标准》、编制说明、单价分析汇总表、灌区及分项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测算表将在中国节水灌溉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jsgg.com.cn。

4、各省(市、区)将对《标准》的修改意见、典型灌区的测算结果及测算分析报告于9月10日前报送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0号,邮编100054)。要求材料统一使用A4纸,文字用word格式,表格用excel格式。同时发电子邮件到dang.ping@163.com 或ji_ye@sohu.com 。

5、联系人:张绍强 联系电话:010-63203385

田治宗 0371-6023932

附件 1:(表1 - 表9)灌区及分项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测算表

2:测算分析报告要求及《标准》使用说明


文档附件区
(1)、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2)、测算表
(3)、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编制说明
(4)、单价分析汇总表
(5)、测算分析报告要求及《标准》使用说明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