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了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报送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在适当调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主要内容
这次调整主要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报送指标。
1、将投入指标按照投资来源进行了细化,增加了民营水利投入指标,并将大江、大河、大湖、大库等列入国家基建计划的重点工程单列,以便分析各级财政、农民及社会的投入,特别是直接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而且便于省区之间相互比较;
2、将投入劳动积累工改为投入工日,去掉了上工人数,将出动机械改为累计出动机械台班;
3、对群众投资及投工进行了特别说明,以资代劳统一计入群众投资,不再计入投工,避免重复计算;
4、将完成工程指标与效益指标分列,并将顺序进行了调整;
5、增加了指标解释,便于理解和把握。
二、调整后的报送内容及时间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需要报送的信息包括进度、工作总结和情况简报等。
1、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度。自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度,从当年9月至次年4月每月底报送一次,次年8月底再报送一次。按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报送表的要求,以网上报送为主,也可同时采用传真报送。
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总结。每年底和次年5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各报送一次,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3、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简报。可以简报原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不定期报送。
三、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把信息收集、加工和报送工作作为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反映情况问题和建议的重要手段。
2、信息报送要实事求是,投入、工程、效益等主要指标要实在可靠,可作为分析研究问题,制定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
3、信息报送人员要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一定的分析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并保持工作的相对稳定。报送信息时要明确承办人和责任人。
由于各省人员变化较大,为便于联系,请尽快将省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关人员(分管省长、分管厅长、分管处长、分管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等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网上数据报送系统网址:http://10.1.2.2/
E-mail:Njban@mwr.gov.cn
电话:010-63202802 010-63202838
传真:010-6320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