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自2002年水利部在大型灌区开展创建精神文明活动以来,各灌区结合工程改造工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促进灌区文明程度和职工文明素质提高,保证灌区“两改一提高”成效的充分发挥,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灌区干部职工投身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大型灌区“两改一提高”工作深入开展,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保障,按照《关于印发在全国大型灌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办农水[2002]101号)和《关于印发〈全国大型灌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审管理办法〉的函》(农水灌[2002]13号)要求,开展了2004~2005年度大型灌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评选工作。经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推荐,部农水司、人教司、文明办进行评审,决定授予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等50个单位“全国大型灌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肖华等97名同志“全国大型灌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灌区精神文明建设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省(区、市)灌区管理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齐心协力开创灌区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