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总规模、2007年工作总体部署、各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及前两年项目的实施情况,现下达你省(区、市)项目补助资金控制指标 万元(包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奖励资金 万元)。请按照财政部、水利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200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的要求,尽快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和《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7年7月2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和水利部(各1份)。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附件:1、200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
2、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
3、200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