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水利部党组文件《关于印发<2004年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水党[2004]7号)关于“选择部分农村水利管理单位开展行风评议试点”的要求,我司决定在部分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灌区开展行风评议试点工作,以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大型灌区在保障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试点范围
在全国402个大型灌区范围内选择30个目前国债资金投资较多的灌区管理单位进行行风评议试点建设。名单见附件1。
二、试点要求
灌区管理单位搞好行风建设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是灌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通过行风评议试点建设,激发和鼓励灌区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灌区服务“三农”的意识,为灌区的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灌区“两改一提高”工作的发展,并为以后全国灌区管理单位行风建设积累经验。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围绕部党组提出的治水新思路,稳步推进大型灌区“两改一提高”工作,加强灌区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推进灌区行风建设顺利开展。
2、工作要求
各试点灌区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行风评议试点建设计划,要以密切灌区干群关系、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为核心,积极开展思想作风整顿,积极推进用水户参与式灌溉管理,加强水费计收,做到水费、水量、水价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增强灌区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
同时,灌区领导要深入基层,通过行风评议调查,全面了解灌区广大用水户的实际需求,抓实事、重落实、求实效。为灌区群众提供“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美环境”,让用水户满意。对目前灌区行风建设中的经验要认真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有力措施及时解决。
行风建设总结报告一式三份,于2005年3月底前报送农村水利司灌溉节水处。
联系人:张凤泉,电话:010-63202872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编:100053
三、试点时间
自2004年10月~2005年3月。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