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会场
2011年1月6日为期两天的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培训班(东部区)在通辽市圆满结束。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基层水利部门的管理水平,2011年1月5-6日自治区水利厅举办了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培训班。这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讲解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宣讲国家有关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要求,针对国家、自治区对饮水安全工程有关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讲解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资金管理等措施,并对全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的前期工作、建设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处、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和来自东部4个盟(市)和满洲里市及38个旗(县、区)水利(务)局的分管局长、饮水办主任、财务人员、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和运行管理人员、设计单位以及旗县从事编制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技术人员共180多人参加了培训。
通过培训学习,使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饮水安全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掌握了开展饮水安全工作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了解了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各地饮水安全工作人员从思想认识上、业务能力上都有了一个新的提高,对全区饮水安全工作更加高效率、规范化开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