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4年4月20日 星期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首页 > 水利资讯 > 地方动态 > 正文
江苏又好又快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1/21    

去冬以来,江苏省深入贯彻国务院加快水利建设专题会议以及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为全省农田水利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截止2010年12月底,全省农田水利建设已投入资金138189万元,投入劳动工日 678万工,完成土方17784万方,圩堤加固333公里,完成小沟建筑物6800座,新建防渗渠道640公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7万亩,恢复改善有效灌溉面积111万亩,增加旱涝保收田7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1万亩。

一是采取三条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首先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专门下发了全省2011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工作意见,细化任务,量化指标,明确责任,指导各地开展农村水利年度工程建设。其次是突出重点,抢抓前期。灌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等重点项目申报和审批做到第一时间办结。同时,省水利厅主动加强与省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要求组织各地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前期工作,为工程顺利推进打下了基础,赢得了主动。三是严格督查,加快推进。针对农田水利工程投入大幅增加,工程建设管理要求越来越高以及农田水利面广量大的特点,加大了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督查考核力度。省水利厅农水、财审、基建、纪检等部门联合成立农村水利重点工程稽查组,对农村水利工程进行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对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通报表扬,总结推广,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实行跟踪督办。

二是突出三个环节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突出规划环节,保证质量。为有序推进全省农田水利发展,组织以县为单位编制了《2011-2012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和《江苏省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把农田水利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区域供水和农村环境整治进行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同时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对农田水利发展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十一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十二五”农田水利发展思路、总体布局和目标任务,为制定全省“十二五”农村水利规划打下了基础。突出建设环节,严格程序。对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河道疏浚、灌区改造等农村水利重点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设质量监督,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面上农水项目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四制”管理,以确保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可靠、财务规范、资金安全。突出管理环节,不断创新。坚持把建立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理机制作为一项突出任务,着力解决农村水利“重建轻管”问题,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农水工程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新的长效管理模式,分别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为农水工程建后运行管护提供了依据。同时专门下达了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奖补经费,深入引导各地开展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

三是整合三方力量保障工程顺利实施。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聘请熟悉农村水利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2010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绩效自评价以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绩效重点评价工作。通过经验总结、效益评估与问题分析,为下一阶段进一步优化配置农村水利资金、改进投资计划管理以及提高农村水利投资效益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同时,将绩效考评结果直接与下年度重点县资金分配挂钩,实行奖优罚劣。依托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水利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全省农村水利建设取得的各项成果。先后通过《中国水利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水利》、《新华日报》等中央和省重要媒体对全省实施的农村河道疏浚、农村饮水安全以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进行了多次报道和宣传,通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有效调动了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实行民主监督,提高群众参与度。针对重点县建设项目点多、面广以及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要求有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乡镇政府密切协作,指导每个项目区所在村组群众推选2-3名本村责任心强、思想觉悟高的村干部、老党员或人大代表作为该村组工程建设的义务监督员,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通过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监督,逐步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及受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摘自:水利部网站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