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8-29日,我厅在嘉兴市海盐县组织召开了浙江省2010年农业用水定额管理试点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布置会。我厅水资源水土保持处、农村水利管理总站、省水利河口研究院、大禹公司、8个试点灌区及所在的市、县水利局等单位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水资源水土保持处王亚红副处长主持。
与会代表参观了海盐县董司村灌区农业用水定额管理试点现场。试点单位、省水利河口研究院及大禹公司交流汇报了201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就2011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通过2010年的定额管理,试点灌区节水节能效果显著。与定额管理实施前相比,试点节水比例达到10%~60%,亩均用电量下降比例超过40%,说明农业节水节能潜力巨大。试点工作表明,制度激励是灌区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取得成效的关键措施,对维持试点的长期良性运行至关重要。海盐董司村灌区积极推行的水票管理制度,铜山源水库灌区建立的“基本田亩水费财政转移支付、按方计量水费、超定额部分加价收费”水费计收制度,南浔区俞家埭灌区建立的用电量考核制度等节水激励措施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起到重要的作用。初步说明试点工作总结提出的“定额为准、计划指导、计量管理、用水监控、制度激励”的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模式是具有推广应用的可行性,适用于我省灌区的农业用水管理。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出了明确的考核和评估要求。农田灌溉用水作为我省用水大户,为探索和建立农业节约用水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农业用水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业节水工作,继续开展农业用水定额管理试点推广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会议要求各试点单位深刻领会试点工作意义,组织做好2011年的试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加强日常观测,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节水激励制度,保障管理运行经费,做好试点成果的总结与宣传,有条件的县、市可以扩大试点范围,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来源:水资源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