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日前,根据水利部、财政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验收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从验收依据、验收条件和内容、验收组织程序、验收资料、验收评价等方面对重点县建设年度验收和总体验收进行了全面的规定。《细则》特别制定了重点县建设年度验收和总体验收的评分标准,细化了重点县建设验收资料的全面整理归档要求,并要求在验收完成后提交验收总结报告。 《细则》的出台,改变了我省在省级层面上缺乏小农水专项资金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制度的状况,将有力的规范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链接: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实施细则
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日前,根据水利部、财政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验收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从验收依据、验收条件和内容、验收组织程序、验收资料、验收评价等方面对重点县建设年度验收和总体验收进行了全面的规定。《细则》特别制定了重点县建设年度验收和总体验收的评分标准,细化了重点县建设验收资料的全面整理归档要求,并要求在验收完成后提交验收总结报告。
《细则》的出台,改变了我省在省级层面上缺乏小农水专项资金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制度的状况,将有力的规范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链接: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