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2012年7月2日下午,全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暨培训会议在杭州召开,省水利厅副厅长章国方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各试点市县水利局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精神,部署试点工作任务,明确试点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会议介绍我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前期工作情况,听取厅有关处室和单位对试点工作的思路与意见,交流各市县试点工作的初步设想,研究讨论存在问题和困难。
章国方指出,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我省作为全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试点省份,抓紧推进各项试点工作责任重大。各试点市、县(市、区)是改革的先行者和探索者,试点工作成效将直接影响今后全省改革方向。希望被遴选为试点的市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水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49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水计〔2012〕33号)的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为全省建立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创立示范,提供经验。
章国方要求,试点工作要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大规模水利建设,使基层水利技术和管理力量明显不足,以及服务体系、管理体制等问题更加凸显。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提高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全社会对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浙江是改革先行省份,水利部对我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工作寄予厚望。各地要抓住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历史机遇,推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工作。二是加强领导。各地要及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得力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积极推进改革各项工作。三是注重协调。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单位要及时与当地编委、财政、人事等部门沟通,形成合力,共同研究制定改革政策,解决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农村小型工程失修失管,以及村级末端水事务管理缺位等问题。四是深入调研。试点市县要下真功夫、苦功夫,深入细致地开展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推进村级水务员队伍、农村管水用水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形成基层水利公共服务的框架体系。四是加大措施。坚持建管并重,在工程建设的同时,研究解决工程建成后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题,使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厅将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县将给予政策等扶持,并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作为水利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据悉,我省确定杭州市、金华市、丽水市等3市为试点市,慈溪市、余姚市、瑞安市、永嘉县、嘉善县、德清县、绍兴市越城区、衢州市柯城区、龙游县、舟山市定海区、临海市、天台县等12个县(市、区)为试点县。
根据试点工作进程,试点分为方案制定、方案审核、试点实施、评估推广等阶段。7月底前,试点市、县完成制定改革方案。方案包括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立村级水利(水务)员队伍和农村管水用水自治组织、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等内容。8月前,完成试点方案省级审核。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并开展评估验收。在总结提升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将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意见,明年在全省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工作,于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