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会现场
徐亚莎组长讲话
申报县陈述
为做好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申报工作,四川省在总结前三次竞争立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竞机制,在全省范围内通过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重点县。
全省有共有55县(市、区)自愿参加了第四批重点县立项申报,经合规性审查,有45个县符合中央和四川省的《竞争立项申报指南》要求,进入竞争环节。7月11日至13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在简阳市龙泉湖召开“四川省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立项审查会”,45个县党委、政府领导就本县申报重点县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阐述,并从强化领导、保障投入、资金整合、发动群众、部门联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承诺。
省水利厅、省财政厅非常重视本次竞争立项工作,水利厅冷刚厅长、朱兵副厅长,财政厅帅克副厅长亲自研究部署。省纪委驻水利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水利厅党组成员徐亚莎专门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她对近年来四川小农水重点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专家围绕省委、省政府“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和“全域灌溉”的核心目标,公平公正,遴选重点县;要求各地加强重点县项目监管,确保“十二五”期间“新增10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任务的完成,并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建成一批实现全域灌溉的县(市、区),加快四川水利现代化进程。
目前,四川省财政厅、水利厅已将通过竞争立项产生的29个重点县的名单在省级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根据公示结果和财政部、水利部合规性审查结果,最终确定重点县名单。
四川省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名单公示
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川财农[2012]177号)的要求,经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将四川省2012年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12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一、一般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通江县、洪雅县、船山区、内江市中区、西充县、涪城区、乐至县、江安县、犍为县、贡井区、屏山县、苍溪县、江阳区、万源市、新津县
二、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广汉市、宣汉县、南部县、泸县、平昌县、广安区、简阳市、绵竹市、东坡区、会东县
三、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仁和区、盐边县
四、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建设试点县:红原县、石渠县
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处和四川省农田水利局提供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人: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处 李文 028-86720102
四川省农田水利局 陶熙珂 028-86260918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