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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孟梦 任小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3/5/21    

中国水利网站5月21日讯 日前,湖北省水利厅对全省12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区的建设情况和改革成效作了全面深入的总结。全省如期完成了试点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实现了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推进末级渠系工程产权改革、初步建立终端水价制度等预期目标,试点项目已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为提高排灌工程效益,建立科学的灌区末级渠系管理体制,建立灌区良性运行机制,切实减轻农民用水负担。自2008年以来,湖北省当阳、荆州、南漳、宜都、潜江、咸安、江陵、仙桃、蔡甸、老河口等12个县(市、区),经水利部批复同意为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区。

项目区斗农渠均兴建于上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建渠时间长,初建标准太低、后期维修养护投入不足、工程设施老化、建筑物不配套且损毁严重,渠道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灌溉不能保证。由于渠系分水闸极少,且分水口基本没有闸控制,农户用水时,形成上游筑堤拦水,下游扒口放水,经常发生用水矛盾。同时,由于大多无量水设施,导致水量浪费大、水费收取率低。用水时实际到村、到田间的水量约为放水量的35-40%,实际计收的水费只占应收水费的10%左右。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后,各项目区共进行各种渠系改造200多公里,新建改建涵闸、农门、跌水、桥涵、分水口6300多处,整治塘堰近200口,新建和改造量水设施560多处;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实行农业终端水价,完善了农业水费计收管理体制;明确了末级渠系工程产权。

12个试点项目区的斗农渠水平均利用系数由原来的0.55提高到0.77,末级渠系的灌溉水利用率提高22%,亩均用水量由实施前的平均419方/亩降至292方/亩,农户的水费支出由实施前的30.58元/亩降至20.7元/亩,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515.34元/年上升至6009.97元/年,较好实现了节水效益、农民增收效益和生态效益。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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