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和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起草的四川省《用水定额》,于2016年3月29日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首次以地方标准形式批准发布,该标准将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四川省于2002年以文件形式发布了《四川省用水定额(试行)》(川水[2002]66号),并于2010年修订。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用水水平不断提高,部分原有用水定额已不能适应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社会用水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2015年10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启动了《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本次制修订工作在全面分析四川农业、工业、城市公共及生活用水现状的基础上,通过抽样调查、典型调查、数据实测、水平衡测试等方式,采用统计分析方法等对基础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并充分征求了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专家意见,提出了农业、工业、城市居民及公共生活三大类用水定额310项,基本覆盖了四川省主要用水行业。其中,农业用水定额39项,覆盖全省农业用水总量的97%;灌溉用水定额按照8个分区、3个保证率重新提出28项,覆盖主要作物种植面积约99%;畜牧业、渔业用水定额9项;工业用水定额211项,涵盖28个行业,覆盖全省工业用水总量的75%、工业产值的92%,109项产品提出了通用值和先进值;城市居民及公共生活用水定额60项,分城市公共生活用水定额52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修订4项,城市人口综合定额4项,覆盖全省城市公共及生活用水总量的93%。 本次发布的四川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DB 51/T 2138-2016)可供本省计划用水管理、核算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载体先进性评价等工作使用。
四川省水利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和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起草的四川省《用水定额》,于2016年3月29日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首次以地方标准形式批准发布,该标准将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四川省于2002年以文件形式发布了《四川省用水定额(试行)》(川水[2002]66号),并于2010年修订。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用水水平不断提高,部分原有用水定额已不能适应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社会用水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2015年10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启动了《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本次制修订工作在全面分析四川农业、工业、城市公共及生活用水现状的基础上,通过抽样调查、典型调查、数据实测、水平衡测试等方式,采用统计分析方法等对基础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并充分征求了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专家意见,提出了农业、工业、城市居民及公共生活三大类用水定额310项,基本覆盖了四川省主要用水行业。其中,农业用水定额39项,覆盖全省农业用水总量的97%;灌溉用水定额按照8个分区、3个保证率重新提出28项,覆盖主要作物种植面积约99%;畜牧业、渔业用水定额9项;工业用水定额211项,涵盖28个行业,覆盖全省工业用水总量的75%、工业产值的92%,109项产品提出了通用值和先进值;城市居民及公共生活用水定额60项,分城市公共生活用水定额52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修订4项,城市人口综合定额4项,覆盖全省城市公共及生活用水总量的93%。
本次发布的四川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DB 51/T 2138-2016)可供本省计划用水管理、核算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载体先进性评价等工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