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近日,我厅印发《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灌区农业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灌区农业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工作。
通知提出,我省将在2018年前完成大中型灌区农业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在线监测能力。全省建设目标为布设农业用水计量监控点325处,涉及11个大型灌区、40个重点中型灌区及其它部分典型灌区,2016~2018年分年度建成。灌区农业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模式为“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监控设施建设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灌区管理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纳入全省农业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方案的灌区,其监控设施建设经费原则上由国家和省级统筹解决。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由地方负责筹措解决,省级予以补助。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各类灌区计量监控点应选在工程基础条件良好、管理便利、通讯信号覆盖的位置,并尽量与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点相结合。
链接: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灌区农业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